江阴经济开发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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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写字楼
孵化器 仓库 厂房 土地

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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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面积53平方公里,是1993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重点开发区,2002年10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又赋予江阴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审批权和行政级别。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江阴开发区累计引进项目820个,累计协议注册外资30亿美元,到位注册外资18.5亿美元,累计完成工业投入114.95亿元,已形成金属新材料、高档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和石化、IT、精密机械、生物医药等新兴优势产业。

周边配套
  江阴经济开发区拥有个性化的服务环境。开发区设有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和进区企业服务中心,为您提供“一个头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口收费、一个人负责到底”的“一条龙”服务;在关务、检务、商务、事务、税务等方面实行“全程式”服务;对进区企业在建设、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供电、供水、供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治安、通讯等问题,实行“保姆式”服务,真正实现与企业“零距离”沟通、对企业“零收费”服务、对项目“零障碍”审批。
 
  审批
 
  江阴经济开发区拥有健全的服务体系。江阴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政府批准的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审批权和行政级别的重点开放园区,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管委会直接审批,进区项目除了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等实际情况给予地方性政策扶持,免征各种地方性行政规费。只要申报资料齐全,10天内就可办好营业执照。
 
  涉外
 
  江阴经济开发区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外轮代理等涉外机构一应俱全,并拥有海关直通式监管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区等特色功能平台,入区企业可享受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通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6项便捷通关待遇。
 
  用地
 
  用地方面,在对龙头型企业、产业链带动项目优先保证的前提下,凡到开发区投资的外资项目,我们将合理进行优化实施,保证项目用地。另外,我们已建成适应各种产业需要的标准厂房集中区,以供企业入驻选用。
 
  用电
 
  在用电方面,江阴一直被誉为“长江之口,办电之首”,目前已建成华东最大的电力能源基地,现有总装机容量为230万千万/时,在建总装机容量360万千瓦/时,到2008年底,设计总装机容量为780万千瓦/时,电力供应充足,并且全市用电向开发区倾斜,开发区优先保证区内外资项目生产用电,制订确保外资项目生产用电的需求方案。
 
  资金
 
  在保障配套资金供应方面,江阴经济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我们与省内外多家银行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有畅顺的外汇服务通道,对外资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开发区设有高新技术创业发展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其他相关
  开发区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类进区项目在享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外,还享有我市地方的十一项优惠奖励政策(已进区企业按当时政策执行)。
 
  1.各类新办进区项目,其增值税地方留成返回开发区部分5年内50%返还给企业。
 
  2.新办进区外资(含港、澳、台)项目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高于15%部分由开发区财政局于次年一季度内返回给企业。新办进区外资(含港、澳、台)项目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两免三减半的政策优惠外,继续享受5年所得税减半返还,减半期企业所得税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10%的最低税率,实际按10%税率执行。
 
  3.各类新办进区内资项目,企业所得税自举办之日起5年内享受50%返还。
 
  4.开发区内所有进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通信设施应当优先保证供应,电费按当地国有企业同一收费标准计收,水费比城市企业用水每吨优惠0.12元。开发区范围内的电话一律按市话标准收费。
 
  5.在开发区内建办的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按外资比例免交水增容费,外资比例低于50%按50%执行,其余部分可缓交两年;各类内资企业减半征收水增容费;基础设施投资企业的水增容费全额免交。
 
  6.开发区内所有企业免交电费保证金。
 
  7.开发区内急需引进的各类中高级人才,市计划、公安、人事、劳动部门凭开发区管委会的批准录用手续,及时办理户口迁移、身份确认、工龄延续等相关手续。
 
  8.开发区内的各类进区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保证项目用地需要,地价视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用地面积、科技含量等情况给予优惠。
 
  9.市各商业银行对开发区基础建设资金、中外和资项目中方配套资金、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优先安排。市计经委、人行等部门优先支持开发区内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市计经委、体改办等部门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发行股票。
 
  10.本市镇村企业在开发区兴办的各类项目,其各项经济指标仍由母体企业所在镇统计。
 
  11.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凡为开发区引进项目的,对引进外资的有功人员按单个项目实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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